2021-07-06 10:47:43 新疆公务员考试网 //xj.huatu.com/ 文章来源:新疆华图
【导读】华图新疆人事考试中心同步新疆华图发布:2021年喀什地区招聘1213名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:体检、政审,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!如有疑问请加【2021喀什公务员考试交流群汇总】 ,更多资讯请关注新疆华图微信公众号(xinjianght),新疆公务员培训咨询电话:0991-4515459 4539521
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《关于做好2021年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》(新教厅〔2021〕17号)等文件有关要求,结合喀什地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,按照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,2021年喀什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共计1213名,其中幼儿园172名,中小学1041名,详见《2021年喀什地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岗位设置表》(附件1)。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本次招聘包括报名、资格初审、资格复审、面试、体检、政审、公示、培训、聘用等程序。此次招聘不设笔试环节。
(一)网上报名(2021年7月7日10︰00—7月13日20︰00)
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,不收取报名费。每人只限报考1个岗位,以报考人员身份证号为识别依据,多报无效。对恶意报名者视为扰乱报名秩序,取消本次考试资格。考生可登陆自治区教育厅网站报名,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近期免冠正面照片、本人与身份证原件合影、毕业证原件、教师资格证原件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照片(jpg格式,个人免冠照片大小10~200kb之间,其他证件照片大小10~600kb之间)。对尚未发放毕业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,上传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、可于2021年7月前正常毕业的书面证明材料,材料中要注明学历层次、所学专业及教育方式(如:全日制、脱产、自考或函授等)。报名完毕后下载打印《2021年喀什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》。考生必须确认报名信息真实有效,编造虚假信息报名者取消报名资格。照片必须清晰,使用不合格的照片导致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,由考生自负。
(二)网上资格初审(2021年7月10日—13日)
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。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,一经核实,取消资格,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。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审查方式进行,由喀什地区教育局根据考生网上报名时所填写信息进行审查。资格初审不合格者,取消报考资格。
资格审查结果查询时间:2021年7月14日—16日。
(三)资格复审及面试
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由喀什地区各县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,面试前进行现场复审,复审合格者直接进入面试。
1.资格复审。
(1)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:将于2021年7月21日之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官网另行通知。
(2)资格复审按照《公告》《岗位表》具体要求进行。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,对报考人员网络报名信息和所持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审核。不符合岗位条件的、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有虚假材料的,不能进入面试。考生须持报名表、身份证、毕业证、普通话等级证、教师资格证等报考岗位所需要的证件原件、复印件到资格审查地点进行审查。
2.面试。
(1)面试时间及地点:将于2021年7月18日之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官网另行通知。
(2)面试成绩:学前教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,合格分数线为60分;中小学教师面试成绩满分150分,合格分数线为90分。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,面试成绩当场公布,成绩按“四舍五入法”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,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。
(3)面试内容及方式:面试以试讲答辩方式进行,备课时间40分钟,试讲时间15分钟(其中学前阶段10分钟),答辩时间3分钟。考官根据考生所报岗位学段学科,从已准备好的教材中,现场抽取一节课,交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准备一份教案,然后进行试讲,试讲完毕后进行答辩。面试主要考查考生教育教学能力和学科专业知识掌握情况。音乐、体育、美术、信息技术学科要进行专业测试,学前教师岗位要进行幼教专业技能测试。
(四)体检、政审
1.体检组织和标准。体检按岗位招聘人数1︰1的比例确定,由所报县市教育局统一组织。体检按照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(修订)》(新教师〔2010〕8号)、《关于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补充通知》(新教师办〔2011〕14号)执行。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,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承担。
2.体检安排。体检时间、地点由县市教育局通知报考本县市考生。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,须3日内提交书面申请,经招聘县市教育局批准,在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在相关人员陪同下复检,复检只能进行一次,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,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。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,岗位出现的空缺,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,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
3.政审。喀什地区教育局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考生按规定进行政审。因政审不合格,岗位出现空缺时,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,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
(六)公示
喀什地区教育局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,确定资格审查、面试、体检、政审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,报自治区教育厅审核,并通过喀什地区行政公署网站公示。公示期限为7天。公示期满,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,按照规定进行下一环节,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,取消聘用资格。
(七)岗前培训
新聘教师岗前培训由各县(市)教育局统一组织,具体培训时间、地点由各县(市)教育局确定。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教育政策法规、教师职业道德、教材教法等,培训时间不少于80学时,培训费用按照相关规定收取。培训合格后,按各县(市)规定时间报到上岗,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。
(八)签订合同
新聘教师报到后,与招聘县(市)教育局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,办理聘用手续。新聘教师按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,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资格。新招聘教师的档案必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提交县(市)教育局。
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,取消聘用资格,且自报考当年起3年之内,不得参加喀什地区组织的中小学、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。新招聘教师自上岗之日起3年内不得调动,不得报考公务员及其他事业单位。
(编辑:铃)贴心微信客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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