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-06-23 20:01:00 新疆公务员考试网 //xj.huatu.com/ 文章来源:新疆华图
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,根据《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》(新党发〔2018〕27号)和《关于做好2021年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》(新教厅〔2021〕17号)精神,按照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,2021年克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65名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。
(三)体检、政审
1.体检组织和标准。体检按岗位招聘人数1︰1的比例和成绩排名确定,由报考岗位所在县(市)教育局和州直学校统一组织。体检按照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(修订)》(新教师〔2010〕8号)《关于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补充通知》(新教师办〔2011〕14号)执行。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,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承担。
2.体检要求。体检时间、地点和相关要求由报考岗位所在县(市)及州直学校通知为准。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,经批准可在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,复检只能进行一次,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,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。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,岗位出现空缺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
3.政审。县(市)教育局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考生按规定进行政审。因政审不合格,不予聘用。
(四)公示
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,确定资格审查、面试、体检、政审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,并通过网站公示。公示期限为7天。公示期满,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,按照规定进行下一环节,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,取消聘用资格。
(五)岗前培训
新聘教师岗前培训由各县(市)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。具体培训时间由各县(市)确定,于2021年8月25日前完成。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教育政策法规、教师职业道德、教材教法等,培训时间不少于80学时,培训费用按照相关规定收取。培训合格后,按各县(市)教育局规定时间报到上岗,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。
(六)签订合同
新聘教师报到后,与招聘县(市)教育局及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,聘用期为3年(其中试用期1年,试用期期间不合格将予以解聘),聘用期间纳入现行人事管理制度统一管理。新招聘教师的档案必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提交招聘单位所属教育局。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,取消聘用资格,而且自报考当年起3年之内,不得参加克州组织的中小学、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。新招聘教师自上岗之日起3年内不得调动,不得报考公务员及其他事业单位。
点击查看下载克州教师招聘岗位表>>>>2021年克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岗位表>>>>
点击下载克州教师招聘报名表>>>>2021年克州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报名表>>>>
点击查看克州教师招聘原公告>>>>2021年克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简章(365人)>>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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